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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播电视许可
凡是经营有关专题制作、专栏制作、节目版权、动画制作、电视剧制作、电影制作等活动,就必须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批,可在全国范围开展业务。违反规定的,依照《广播电视管理条例》进行处罚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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